在美國,知識產權法(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, IP)屬于廣義民法學的范疇,是調整民事主體之間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規(guī)定的統(tǒng)稱。其內容基本包括專利法、商標法、著作權法、不正當競爭法(商業(yè)秘密法)等特別法。
在美國眾多的法律方向里,知識產權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是一大類也吸引了很大部分學生學習。IP Law在科技時代的現在,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。從美國的情況來講,2000年開始的的“tech boom”帶動了IP Law的發(fā)展;越來越多的法律從業(yè)者也開始關注IP方面的機會。